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及维保服务社会化项目
受业主的委托,对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及维保服务社会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441GDG313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及维保服务社会化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约2,162,245.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服务周期
中央空调系统清洗及维保服务
一年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当年年审。投标文件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有专业的施工技术队伍,能专业提供空调的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等服务工作;
4、近三年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被政府有关部门记录(以书面承诺形式声明),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需出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及法人代表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连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恕不接受报名;未经报名的供应商不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